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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下屆立會選舉 人大:依修改後基本法附件舉行

圖為2019年11月議事中的香港立法會。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國全國人大昨天通過修改香港選制的決議,對於下一屆香港立法會選舉,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今天表示,港府會根據這次決定及修改後的基本法附件,自行決定舉行時間。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上午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副主任鄧中華,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說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

根據中國國新辦官網直播,有外媒詢及,北京希望最遲何時能完成關於修改香港選制的修法,香港今年 9 月是否還會舉行立法會的換屆選舉,屆時是否會採用新的選制規定等。

張勇應詢時稱,全國人大這次決定的第 9 條明確規定,這項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全國人大決定的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儘快開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工作。

他說,修改後,香港特區將會根據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修改後的附件一、附件二,儘快修改香港本地的具體選舉法律,「只有這樣,香港的選舉活動才能依法依規順利展開」。

至於下一屆立法會選舉何時舉行,張勇則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 8 月 11 日曾作出決定,規定本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到第7屆立法會的任期開始為止。

他說,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份決定,「香港特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以及修訂後的附件一、附件二和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自行決定什麼時候舉行下一屆立法會選舉」。

而關於這次修改選制強調「愛國者治港」,張曉明聲稱,只是將「不愛國」的人排除在香港政權架構或管治架構之外,「不等於他們不能在香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不能夠參與管治」。

他又說,這不等於把所有反對派或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裡面也有愛國者,他們將來仍然可以依法參選、依法當選」,「在立法會裡面仍然可以聽到不同的聲音,包括批評政府的聲音」。

至於北京下一步對港可能採取哪些「制度改革」,張曉明則說,「在某些領域,比如教育領域,確實需要注意一些『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工作,這些都需要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來共同參與」。

中國 13 屆全國人大 4 次會議 11 日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共 9 條,一如預期設立多項選舉的候選人審查制度,並重構特首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但暫未詳述改制下的立法會組成比例。

這項決定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有關特首、立法會選舉的附件一、附件二。香港再根據這項決定、修改後的2個基本法附件,修改有關法律,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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