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聯合團體今天抗議勞動部限縮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不允許企業工會會務人員參與,讓勞檢淪為形式;勞動部說,勞檢場所若有其專業性,可邀產、職業工會代表或專家學者陪同。
勞動部於2018 年發布勞職授字第 1070204351 號函釋指出,「勞動檢查法」及「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注意事項」中所稱的工會應指「企業工會」;去年底又另外發布勞職授字第 1090205626 號函釋,強調企業工會所指派陪同檢查者,「應為該受檢事業單位所僱勞工」。
近 30 個工會團體今天聯合舉辦「勞檢制度一退再退勞動部勿當資方打手」記者會,認為上述2個函釋完全排除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的機會,更上演勞動部長許銘春向資方靠攏的行動劇,痛批勞檢制度再退步。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表示,台鐵班表複雜,如果沒有工會陪同,勞檢員會無法馬上理解、找出違規事項;但2份函釋再次強調產、職業工會沒有勞檢陪同權,勞動部等於「淪為資方打手」。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說,全台醫院共 483 間,目前僅 14 間有企業工會;另外全台約2萬間診所,卻僅1間有企業工會,絕大多數員工不到 30 人,連組企業工會的門檻都達不到;若是排除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對於醫師排班、護理師負時數等專業領域,勞檢員可能無從得知,「勞檢淪為形式」。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王棋筠指出,勞檢時企業工會幹部可能無法放下手邊病人,現在又限縮不可由會務人員陪同,幾乎是排除工會陪檢。
家福企業工會常務理事籃世華也說,家樂福現有店數 137 家,併購頂好 225 家,全台就有 362 家,執行勞檢時根本無法有這麼多幹部陪同。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劉約瑟表示,去年 12 月因長榮航空關係企業工會向桃園市政府詢問,勞檢過程中「工會秘書及顧問」能否參與;桃市府又轉問勞動部,因此做出「限受檢事業單位所僱勞工」的函釋,主因公司陪檢人須熟悉事業單位狀況,且檢查過程中也會有營業機密,不能洩密。
劉約瑟指出,如果對於涉及專業技術或較為特殊認有鑑定必要者,地方主管機關還是可依勞動檢查法第 23 條規定,邀請產、職業工會代表及專家學者參與;去年至少台北、新北、宜蘭、高雄等地曾申請、執行。
勞動部強調,勞檢絕對不是資方打手,勞動部、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及主管機關近年實施勞動檢查場次及裁罰數逐年增加,勞動部將持續加強實施勞動監督檢查,捍衛勞工權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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