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年滿 25 歲替代役男經濟負擔,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50 條條文,未來役男國民年金保險費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役政署初估,若明年實施約需新台幣 2400 萬元, 5000 多名役男受惠。
根據現行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 25 歲未滿 65 歲,在國內設籍而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未領取相關老年給付者,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而替代役男在服役期間因無現役軍人身分,不能參加軍人保險,所以年滿 25 歲的替代役男依規定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薪俸每月僅新台幣 6000 元,每月卻須繳納 987 元的國民年金保險費,有役男向內政部反映,但經向國民年金主管機關衛福部建議,將替代役男比照常備兵役免繳國民年金保費,卻未被採納。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50 條條文,明定未來替代役男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由主管機關內政部役政署編列預算支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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