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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押蘇震清廖國棟 立法院會許可

立法院會18日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北院函,請立法院許可涉貪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的延長羈押案,經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右)詢問在場立委,並未有人提出異議下,該案通過,許可延長羈押。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北院函,請立法院許可涉貪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的延長羈押案,經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並未有人提出異議下通過,許可延長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立委涉貪案移審庭,9月 22 日認定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有羈押禁見必要,旋即函請立法院許可;立法院當天經過朝野協商,各黨團同意列入院會臨時報告事項,並於院會中予以許可羈押。

由於羈押期限將屆,台北地院 12 月4日諭知陳超明以新台幣 5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外界關注蘇震清、廖國棟是否續押。

立法院會18日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北院函,請立法院許可涉貪立委蘇震清、廖國棟的延長羈押案,經會議主席、立法院長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並未有人提出異議下通過,許可延長羈押。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左)現身議場受到媒體關注。圖片來源:中央社

 

司法院於 12 月8日發函給立法院,並在說明中提到,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有徵詢立法院許可的必要;對此,游錫堃 14 日召集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 15 日的程序委員會將會把此案排入院會報告事項,立法院會將於 18 日處理。

此外,協商舉行前,蘇震清發陳情函,請游錫堃與各黨團,審慎考量「駁回續押」。

陳情函內也提出,現任立委身負選民期待,即使牽涉到司法訴訟,也不應任意縮減現任立委參與議事的權能,立法院已經同意羈押立委一個會期,如果繼續同意羈押,恐怕侵害到當事人的司法人權及傷及民主憲政的發展。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報告事項議程,對於「司法院函轉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為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涉嫌貪污等案件,應予延長羈押,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請本院許可延長羈押」案,游錫堃詢問在場立委有無異議,並無人表示異議,因此該案通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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