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稽查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等 730 家非藥商業者,發現路竹區一家百貨違規販賣醫用口罩,另也發現路旁小貨車違規販賣,各遭衛生局依藥事法裁罰3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天指出, 11 月2日起到5日針對如市場、黃昏市場、假日攤集場、夜市、文具店、五金行、雜貨店及超商(市)等口罩販賣高風險場域,稽查 730 家非藥商業者。
經稽查發現高雄市路竹區一家百貨違規販售醫用口罩,另也發現小貨車停在路旁販售醫用口罩,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第 27 條規定非藥商不得販售醫用口罩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選購醫用口罩時,一定要到領有合法販賣藥商許可執照藥局、醫療器材行、便利超商、各大賣場及藥粧店等通路購買,除實名制口罩為散裝外,其餘醫用口罩都要有完整包裝、標示及許可證字號,切勿購買來路不明、路邊攤的醫用口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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