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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長:大學如與中國締結書約 承諾書一律備查

圖片來源:中央社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已函知各大學,要求與中國學校締結書約時,承諾書等所有附件都要備查,學校如抵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依法處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進行業務報告,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質詢時關注兩岸學術交流議題。

黃國書指出,前幾年傳出很多大學為招攬中國學生而簽署一中承諾書,此舉違背學術自由精神,也凸顯兩岸交流不對等,根據教育部 2017 年清查結果,發現高達 45 %大學( 72 校)都有簽署一中承諾書。

黃國書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級學校和中國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應先向教育部申報,而承諾書屬於附屬文件,是否也要申報?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對兩岸學術交流秉持開放態度,但須在維護學術自由、不能失格的前提下,教育部 2017 年全面盤點各大學狀況後,也函知學校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的所有附件都要列為備查,當學校提出後,由教育部、陸委會跨部會審查。

黃國書進一步提問, 2017 年後各大學與中國締結的書約是否有發現問題,各大學送給教育部的內容跟交給中國的內容是否會不一樣?

潘文忠回應,教育部在 2017 年後已行文各校要求不能承諾政治條款,經過嚴格審查後,目前有提出的 44 校都符合規範,學校如抵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依法處罰,學校如未根據跨部會審議後的書約執行,教育部會徹查並追究責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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