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夥同友人劉男佯稱是債權人,出面要母親代償 70 萬元賭債,林母討價還價不成報警。經鳳山警方跟監並識破兩人詐財詭計2小時逮人,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 14 日晚上 10 時 30 分接獲林婦報案,接獲電話表示 28 歲的兒子在外積欠債務且遭限制自由,要求她還清兒子所欠 70 萬元債務。
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經調閱資料從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線索, 15 日凌晨一路循線找到同夥、 32 歲的劉男住處,經當事人同意入內搜索,才發現林男並無遭人身限制自由,也無積欠劉男債務等情事,現場查扣偽造的本票借據等證物。
林、劉兩嫌自導自演詐騙林母,警方快速查辦並於2小時內察覺案情有異,全案依詐欺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男被安排在自家經營的事業上班,林母平日極盡照顧;事發後她對於兒子荒唐行徑相當難過,無法接受這齣詐財的戲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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