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 7 月底在東沙島海域查扣中船違法越界捕撈,連同船長等 18 人及船隻押回,全案經查扣人船 46 天後,依法裁罰新台幣 60 萬元,昨天由高雄海巡押解驅離出境。
海巡署艦隊分署高雄海巡隊 7 月 24 日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啟動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並在當天晚間 11 時 10 分在東沙島東北 9 浬處查扣違法越界捕撈的中國漁船「琼海 0109309 號」,將李姓船長等 18 人及船隻押回高雄港偵辦。
高雄海巡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分緩起訴 1 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 60 萬元;再由艦隊分署沒入作業小舟 1 艘及漁具塑膠管籠 433 管。
海巡隊指出,全案經查扣留置 46 天後,昨天由高雄海巡隊 10052 艇押解船隻及 18 名人員強制驅離到限制水域外,並告誡不得再犯,否則將加重裁罰。
海巡隊說,為維護東沙及轄內海域海洋生態資源及漁民生計,將持續掌握周遭海域情勢及漁船作業,機動調整勤務,遇外國籍漁船越界作業,將採取登檢帶案等強勢執法作為,並移請主管機關從重裁罰,以維護漁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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