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日前破獲山老鼠集團盜伐珍貴林木,還獵殺台灣黑熊。農委會主委陳吉仲 15 日在臉書發文,嚴正警告山老鼠,要修森林法,加重償付罰金代價。預計草案年底前送到行政院。
日前山老鼠集團盜採珍貴林木,並殺害台灣黑熊、長鬃山羊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引發眾怒,為了強化遏阻犯罪,農委會將修法,加重山老鼠償付罰金的代價。
陳吉仲在臉書指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森林法」的規定,盜獵行為最高可判5年,而盜伐行為最高可判 10 年6個月,且收贓者也有刑責。未來我們將進一步研議增修森林法,調高贓額計算基準,加重山老鼠的法律責任。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接受中央社電話訪時說,民國 104 年才修過法,對於盜伐貴重木已加重懲罰,「森林法」第 52 條規定,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符合條文中於保安林犯之等情形之一,又是竊取貴重木,加重其刑至1/2(達 10 年6個月),併科贓額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罰金。
經以上修法後,林務局統計,修法前每年破獲山老鼠案件 300 多件,修法後減至 200 多件,約減少 30 %。
不過林華慶說,目前贓額採用「山價」計算,跟黑市的市價落差很大,前者一塊珍貴木的山價可能新台幣幾千、幾萬元,但是黑市的市價卻是幾十萬、上百萬元,所以要再修法讓贓額用市價的方式計算,讓山老鼠一旦犯案,須付出巨大代價,藉此強化遏阻效力,預計今年底前將草案送行政院,明年跟立法院提案修法。
林務局林政管理組簡任技正范家翔說明,這次事件還有殺害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黑熊、長鬃山羊等,因此除了觸犯森林法,也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基於一罪一罰,共涉嫌犯2法,這次山老鼠集團被求處的罪刑會加重。
林華慶重申,除了加重罰金,若要杜絕山老鼠繼續猖獗下去,釜底抽薪的方法是斷絕其市場獲利,因此要呼籲消費者,若要購買林木產品,請認明有「台灣木材標章」的產品,讓山老鼠無利可圖,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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