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李易諴、林雍達涉共諜案,北檢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3人,並將在押的陳惟仁、李易諴移審法院。台北地院下午裁定陳、李分別以 10 萬元、6萬元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陳惟仁、林雍達於 2012 年間前往澳門,與中國情報人員「黃冠龍」會談後,自 2012 年至 2016 年間在台發展組織,並收受金額不等的工作費。陳男於 2014 年間知道時任新聞記者的李易諴有資金需求,安排他到廣州與「黃冠龍」會面後,吸收李男為組織成員。
檢方查出,陳惟仁等人涉嫌在台吸收相關人員,企圖蒐集國民黨內部國共論壇資訊、警政署內部的法輪功等反共團體活動情報、總統蔡英文的健保就醫病例資料、民進黨內部總統選舉相關情資,但多數人均未應允。
北檢認定,陳惟仁3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為中國公務機關發展組織既遂、未遂案、為中國公務機關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物品未遂罪,今天將3人起訴。
檢方於今年6月間約談3人後,聲押陳惟仁、李易諴獲准,今天起訴後移審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下午分別裁定陳惟仁、李易諴 10 萬元、6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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