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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要求加嚴臭氧管制 環保署:已與歐盟相當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20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臭氧8小時值管制加嚴,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右2)出席記者會表示,預期全國只剩花東達標,高達20個縣市將成為臭氧8小時超標的三級防制區。左2為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臭氧 8 小時值管制加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示,台灣臭氧 8 小時標準值和達標判定方式皆與歐盟相當,符合國際標準。

環保署去年 5 月 14 日預告修正草案,已下修懸浮微粒、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等項目,同年 7 月辦理草案公聽研商作業,經各界反映意見後,增列臭氧 8 小時達標判定方式,今年 7 月 14 日再次辦理草案預告。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目前台灣臭氧 8 小時的標準值是 60 ppb ( 10 億分之1),與歐盟的 61 ppb 相當,因此達標判定方式也採歐盟計算,連續 3 年年統計臭氧 8 小時不超過 25 天,如以百分比排序則為 93 百分位對應值。

蔡孟裕說,環團指台灣標準不如美國,是因美國要求臭氧 8 小時百分比排序約 98 至 99 百分位,相當於每年超標不能超過 3 天;他進一步說明,然而美國對臭氧 8 小時的標準僅 70 ppb ,相對來說,達到標準的天數自然也比較多。

蔡孟裕舉例,若台灣考試及格是 60 分,美國只要 50 分就及格,卻又批評為何台灣及格的人數不如美國;他說,標準與判定方式要互相搭配,台灣臭氧 8 小時的標準比美國來得嚴,卻又要依美國的方式判定天數,這樣「邏輯不通」。

記者會中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預期全國只剩花東達標,高達 20 個縣市將成為臭氧 8 小時超標的三級防制區。

環保署說,已制定許多臭氧前驅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管制作為,另外行政院已核定未來 4 年「空氣污染行動方案」,中央地方合作,落實執行各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

環保署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考量當地空氣品質對於人體健康風險、污染現況、可行技術、社會及經濟發展等條件,訂定空氣品質標準;台灣再依空污法第 5 條規定,每 4 年務實檢討空氣品質標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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