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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韓國瑜罷免案罷免活動期間明天開始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6月6日將投票,罷韓團體成員9日深入高雄各傳統市場、商圈、車站等地,發放罷韓黃絲帶等文宣催票。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罷韓投票 6 月 6 日登場,中選會今天表示,罷免活動期間將於明天開始至 6 月 5 日止,為期 15 日,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7時起至晚上 10 時止。 27 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布有關罷免的民調。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訂 6 月 6 日投票,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罷免活動期間依法將自 22 日開始至 6 月 5 日止,為期 15 日,提醒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政府機關、投票權人、提議人、被罷免人及媒體都有相關規範,請大家務必遵守,避免觸法。

中選會指出,在罷免活動期間,每日罷免活動時間自上午 7 時起至晚上 10 時止,政府機關不得以機關名義動用政府預算,從事與罷免宣傳有關之活動。

政黨或任何人印發宣傳品應親自簽名,宣傳品張貼,限於罷免辦事處及宣傳車輛。除經地方政府公告地點外,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機關(構)、學校或其他公共設施及其用地,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罷免廣告物。

中選會表示,廣播電視事業應以公正、公平原則從事罷免相關議題的新聞報導;對於提供時段供提議人或被罷免人從事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宣傳,也應秉持此原則;報紙、雜誌及其他大眾傳播媒體所刊登的罷免廣告,應於該廣告中載明刊登者姓名;其為法人或團體時,並應載明法人或團體的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在民調發布方面,中選會指出,政黨及任何人自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 10 日前所為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民意調查資料的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中選會表示, 27 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被罷免人或罷免之民意調查,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此外,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指出,在罷免活動期間將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時間訂於 30 日上午 9 時在慶聯有線電視台直播,播出後檔案也會置於高雄市選舉委員會官網及 Youtube ,供民眾隨時收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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