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遭潑漆案,北檢懷疑3名嫌犯有共犯,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裁定3嫌交保。北檢不服提抗告,高院今裁定3嫌增加交保金為5萬元、7萬元、9萬元確定。
林榮基 21 日上午在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突然遭到不明男子潑漆,警方隨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22 日陸續在高雄將 51 歲鄭男和 27 歲曾男、 33 歲的曾男胞兄拘提到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鄭男在警詢時供稱,林榮基日前發起「重啟書店」募捐活動,他認為此舉破壞兩岸感情,臨時起意偕曾姓兄弟犯案。檢察官懷疑有幕後教唆者,以3人涉嫌恐嚇、傷害等罪,有逃亡、勾串、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 23 日審理後認為,3嫌沒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而檢方懷疑犯罪動機悖於情理,有幕後主使者,但檢察官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可佐證尚有其他共犯存在,裁定3嫌各以新台幣2萬元、1萬元、 6000 元交保,並定期赴警局報到。北檢不服裁定,提起抗告,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自為裁定,認為並無羈押必要,裁定3嫌各以5萬元、7萬元、9萬元交保,並定期赴警局報到,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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