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中學曾姓體育老師涉嫌自 2018 年 9 月至去年 2 月間,在校內操場、辦公室以手或下體碰觸 3 名女學生身體。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起訴曾男。
檢警調查,曾男在某班上體育課時,涉嫌以手肘碰觸一名女學生胸部,還以下體碰觸對方大腿外側隱私處;他另利用這名女學生到體育組辦公室協助處理相關單據時,用手觸摸女學生臀部,並以頭在被害人胸部磨蹭數秒。
檢警查出,曾男還在班上風紀股長在操場或體育組辦公室拿點名單請他簽名的機會,多次對風紀股長伸出鹹豬手,甚至於 2018 年 10 月、 11 月間某次上游泳課的時候,在游泳池更衣室熊抱風紀股長且觸摸對方臀部等。
此外,另一名女學生也指控在上體育課時,曾被曾男觸摸大腿隱私處 2 次,這名女學生在學校體育組辦公室內請曾男簽風紀本時,也被他觸摸臀部 1 次。
其中兩名被害女學生事後向校方申訴, 3 名被害女學生在家長陪同下隨後向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報案。檢察官偵辦後,將曾男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妨害自由罪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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