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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機構出現確診案例 工作人員採檢條件擴大

病床。示意圖。鬱本篇新聞內容無關。圖片來源:Pixabay/作者:1662222

一名養護機構護理師日前確診武漢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將擴大從事醫療與照顧工作的人員採檢條件,只要有症狀且是可疑個案,就可以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22 日公布,有一名養護機構護理師確診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俗稱武漢肺炎),且她出現症狀後仍有上班,就醫後服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後,也回去上班,引起社會疑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長薛瑞元今天在疫情記者會表示,早上專家會議已經決議,針對從事醫療與照顧工作的人員,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等,且醫師懷疑是武漢肺炎就可以採檢、擴大採檢條件。

薛瑞元也提到,採檢必須二採陰性,且至少間隔 24 小時,退燒沒使用藥物超過 24 小時,並經醫師評估緩解就可恢復上班,不受 14 天限制,以免造成人力壓力。

另外,醫事人員、長照機構人員等就醫時也會跳出警示,讓醫師特別注意,這些對象包含醫院裡的醫事人員、社工、長照機構裡的照服員、工作人員、住民,兒少、產後護理之家工作人員、康復與榮民之家照服人員、工作人員、住民、醫療與照護機構工作人員。

薛瑞元也提到,將加強醫療與照護機構管理措施,疫情期間須有門禁、禁止探視,也會對工作人員健康管理,需要每天量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測,住宿機構的住民也要健康管理、量體溫等。

薛瑞元表示,醫療院所與照護機構也要有請假規則,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員應鼓勵請假並主動就醫,有症狀及採檢要給病假,若工作人員有發燒、耳溫超過攝氏 38 度則禁止上班。

上述規定對機構也會有罰則,薛瑞元說,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或 1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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