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實名制 2.0 預購今天截止,付款完成後,民眾 26 日至 4 月 1 日間可至超商取貨,財政部今天表示,超商角色只是取貨管道,不是口罩販售者,不需開發票給消費者,提醒民眾不能跟超商索取發票。
口罩實名制 2.0 預購 12 日開跑、今天截止預購, 19 日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買到的民眾進行繳費,付款期間為 19 日至 21 日, 22 日將通知民眾至指定超商取貨, 26 日至 4 月 1 日開放民眾到四大超商領取口罩。
財政部今天表示,口罩實名制 2.0 措施,性質屬於政府銷售徵用口罩給民眾,所有收入將全部繳入國庫,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55 條規定,可免徵營業稅,也不用開統一發票給預購民眾,超商則角色單純為取貨通道,因此,民眾在取貨時,並不會拿到發票,提醒不用向超商索取。
至於超商接受政府委託.提供口罩取貨等服務,因而向政府收取的處理費收入,則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給政府,並報繳營業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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