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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醫事人員出國 陳時中:政務官就要承擔

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天指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沒有法源依據。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是錯的,特別條例就有明白規定;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說:「我們對疫情要負責,政務官就要承擔。」

衛生福利部 2 月 27 日訂定因應武漢肺炎的醫事人員出國規定,醫院醫事、社工人員適用,到旅遊疫情警示區須報准。若因配合政策取消出國行程致損失,不限國別、公私務行程都給補償。

立法院會今天邀請蘇貞昌、主計長、財政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高嘉瑜質詢時指出,法治國家若要限制人民任何行為,都要有法源依據,行政機關更不能做違法的事,雖然希望醫事人員能共體時艱,但若沒有法源依據時,恐會引發勞資糾紛。

蘇貞昌說,「委員從頭到現在一直講沒有法源依據,其實是錯的」,依立法院剛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這就是法源依據,法律規定明明白白。

蘇貞昌表示,若醫事人員去有疫情的國家,回來要居家檢疫 14 天,對防疫能量也不好;且因對醫事人員有限制,例如本來要出國、度假因此沒去,任何費用的損失或增加,政府都會補貼,這是環環相扣。

陳時中也說,沒有禁止所有的人出國,但若「出國人多、染病人多」,醫療體系人力就會出問題,疫情指揮中心不樂見這樣,且在醫師法、醫療法都有相關法規,特別條例第 7 條也有。

陳時中表示,一週前他就疫情做正確判斷,當時義大利、伊朗、韓國、日本都沒現在這樣的情況,若那時醫事人員出國去,回來都要居家檢疫 14 天,對人力是非常大的傷害,出國風險高、居家檢疫還得不到相關賠償,在兩害相權取其輕情況下,疫情指揮中心必須保護戰力,不得已做這樣的宣布。

他說,這也是為什麼要有疫情指揮中心、為什麼要有指揮官,「是我必須要去承擔的,我們對疫情要負責,政務官就要承擔。」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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