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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師居家隔離 學校不得要求自付代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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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接獲投訴,指有私校要求教師若被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14 天時需自付代課費用。教育部表示,依 1 月 15 日生效的紓困條例,學校不得要求教師自付代課費。

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秋瑩指出,防疫人人有責,私校教師配合國家措施居家隔離 14 天,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學校本應盡力協助,找尋合適的教師支援授課。要求教師自掏腰包付鐘點費,根本是落井下石。

陳秋瑩說,目前教育部只公布停課標準,對於教師居家隔離後的代課費用該由誰付,都還沒有說明。她希望教育部盡快訂出全國一致的辦法,讓全台教師安心。

對此,教育部告訴中央社記者,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任何人(包括教師)被要求隔離、檢疫,都是政府基於維護疫情期間人民健康,所採取的強制性作為。

教育部指出,該條例第 3 條第 2 項明定,學校、法人等對此類員工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職或以其他假別處理。就像是私校教師被教召,依規定也是給假、給薪。

教育部表示,上述規範一體適用公私校及各機關團體,目前正由勞動部邀集相關部會研議細節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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