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修法爭議,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表示,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不修法不行。政府提出合理法律修正,是避免國土計畫法的良意變成災難。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重大建設可檢討變更等內容,引發外界質疑重大計畫未來可不受「國土計畫法」限制,嚴重倒退。
張景森今天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表示,國土計畫是好事,但是規劃不當就是災難,規劃不佳又不准及時檢討,那就是大災難。經過三年多的實際推動,發現國土計畫法不修不行,所以民進黨政府負責任的發動修法。
張景森指出,現行國土計畫法最嚴重問題是「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 」。 限期政府(中央 2 年、地方 4 年)必須火速規劃公布實施國土計畫。規定地方 5 年、中央 10 年內,不但民間重大投資不能申請檢討變更,國家的重大建設也不能申請檢討變更。
張景森表示,這三年來,他看到中央和地方的初步規劃草案,很憂心。「限時完成」會強迫政府「唏哩呼嚕」通過這些計畫。而這些涉及國家地方長遠發展和人民權益的國土計畫,唏哩呼嚕通過後,會產生很大的問題,而政府不准及時檢討調整。他質疑,這不會造成災難嗎。
張景森指出,台灣過去設下土地使用變更層層疊疊的障礙,讓政府和人民都視土地使用變更為畏途,只有特殊金權運作才有辦法通行,無力的人民只好自己想辦法,違法違規。造成今天違章建築、違法農舍民宿、違章工廠泛濫,台灣空間治理徹底失敗,台灣最多最大的犯法案件就是「違反土地使用規定」。
張景森指出,現行國土計畫法規定地方政府 5 年內、中央政府 10 年內重大建設也不准辦理國土計畫檢討變更。如此一來,未來各級政府還能因應環境變動、人民需要迅速推動國家重大建設嗎,只是讓政府和人民想更多方法來違法違規。
張景森表示,現在規劃思想重視的是嚴謹、理性而有彈性的動態程序,也就是民主的參與程序、合理的計畫形成,和彈性及時的檢討調整機制等三大要素,而現行國土計畫法並不具備。政府提出合理的法律修正,是避免國土計畫立法的良好原意變成一場國土的災難,請大家支持修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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