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針對 2018 年間發生的平鎮區敬鵬公司工廠大火案,糾正桃園市政府。桃市府晚間發布聲明指出,已針對相關改進事項提出後續作為,並配合管理單位落實各項安檢制度。
聲明中,桃園市消防局長謝呂泉表示,第一梯次救災人員到達現場時,雖發現有數個入口,但因廠方人員告知疑有人員尚未逃出,又無法提供明確位置,直至廠方張姓工程師在三廠 5 樓初期滅火失敗,退至一樓,才引導 7 名消防人員由三廠進入救災。
針對監委提出指揮官未及時通知,導致 7 名消防員無法及時撤離。謝呂泉說,初期指揮官在發現 5 樓燃燒狀況,已用無線電通報隊員提高警覺,在頂樓火勢自風管向下延燒時,現場指揮官也立即下達全員撤退指令共 15 次,全案均有通聯紀錄可以追溯。
有關監委所提建議改進事項,謝呂泉指出,消防局除規劃於 2019 至 2022 年推動無線電數位化,提升無線電通訊品質,也更積極採取各項措施,包括充實救災人力與裝備,加強外勤人員火場安全訓練,著重入室安全管制、危害辨識及火場生存技能。
桃園市消防局也針對市內 4300 家高危險特定場所建立責任區制度,讓消防人員熟悉場所動線、危險因子及關係人聯繫方式。
聲明中,針對風管使用易燃材質一事,桃園市建築管理處長邱英哲表示,因工廠生產線的排氣風管與建築法所稱的「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有別,所以工廠外牆附掛的製程相關管線、機具,並非當時法規管理範疇,未來將配合相關規範納入工廠安全管理。
邱英哲說,建管處在 2019 年度也已召開 8 場宣導會,共輔導 939 家次,並針對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的項目,包括防火間隔、外牆開口等,列入重點檢查項目。
聲明中,對於外國移工檢查訪視部分,桃園市勞動局長陳靜航表示,敬鵬案發當時,個案移工宿舍在平鎮區有 4 處、蘆竹區有 5 處,共計 9 處,勞動局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每 6 個月訪視一次為原則。
陳靜航指出,敬鵬公司平鎮二廠在 2015 年至 2017 年沒有就業服務法裁罰紀錄,勞動局在 2016 年 8 月曾訪視平鎮二廠宿舍,也在 2017 年至 2018 年訪視平鎮區其它宿舍 2 次, 2016 年至 2018 年則分別訪視蘆竹區宿舍 5 次。
陳靜航說,勞動局已爭取勞動部補助 9 名訪視員,並於 2019 年初補實,目前共有 43 名訪視員,並依勞動部規定外國人入國通報訪視案件應於 3 個月內完成,相關作業都確實依照規定辦理訪視作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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