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集團子公司慶陽海洋公司承包國立海科館工程被控詐貸,負責人陳慶男今天被高雄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 6 年 10 月,慶陽海洋公司併科罰金新台幣 2000 萬元,全案可上訴。
同案其餘被告慶富公司專案工程師梁耕華也依詐欺取財等罪判 5 年 6 月、建築師許銘陽處 1 年 9 月、建築師夏雯霖、建築師彭信蒼各處 2 年;建築事務所協理郭一昌則無罪。
慶陽海洋公司科罰金 2000 萬元,違反銀行法犯罪所得 1 億 6713 萬元,發還被害人外,其餘沒收;被告共同詐欺所得 7200 萬元沒收。
慶陽海洋公司被控承攬「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興建營運移轉案」,陳慶男明知工程進度落後,自 2015 年 7 月起接連 3 次指示梁耕華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交由許、彭兩名建築師在進度證明書上用印,再由慶陽公司持向聯貸的 5 家銀行申請核撥工程款,陸續詐貸 3 億 3800 萬元。
本案雄檢去年 6 月起訴陳慶男等 6 名被告,並對陳慶男求刑 20 年。陳慶男迄今仍因案在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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