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今晚對一名自上海搭機從松山機場入境,轉搭高鐵到左營的中配,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舉發通知書;如果當事人未於 10 天內陳述正當理由,違法搭大眾運輸將被罰 15 萬元。
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告訴中央社記者,因為中配從武漢肺炎疫區返回高雄,在機場已收下「居家檢疫通知書」,上面載明不能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但是當事人仍搭乘高鐵到左營站,已經觸法,所以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衛生局開出違反事實內容是自疫區入境應配合執行居家檢疫防疫措施,當事人違法居家檢疫規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58 條第一項的第 4 款規定,依同法裁處新台幣 1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潘炤穎指出,當事人已簽收舉發單,依規定當事人要在 10 天內陳述正當理由,否則就會開罰 15 萬元。
據了解,警方掌握中配搭乘高鐵,並通知疾管處人員,潘炤穎表示,衛生局會同員警在中配尚未返家前已趕抵她家門口等候,於中配返家後要求她簽收舉發單,並告知要依法居家檢疫 14 天,相關人員隨時會盯緊她的行蹤,絕對不能趴趴走。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左營分駐所員警配合高鐵人員在左營站攔截,通知她丈夫載回家居家檢疫,並已依傳染病防治法送衛生福利部裁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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