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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7日起受理申請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今天表示,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 2 月 17 日開始受理至 3 月 20 日止。

勞動部召開例行業務報告,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在會中表示,為了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第 2 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將從 17 日起受理申請。

孫碧霞說,只要是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逾 1 個月以上,也就是 1 月 18 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且其與配偶 107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 148 萬元以下,以及 17 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其子女就讀於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就可申請。

孫碧霞表示,補助金額是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 4000 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 6000 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 1 萬 3600 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 2 萬 4000 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者,像是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 2 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孫碧霞表示,補助金額會再加給 2 成,以同時有 2 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 2 萬 4000 元再加 2 成的補助,為 2 萬 8800 元, 2 名子女合計為 5 萬 7600 元。

不過,孫碧霞也提到,若已經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免學費者,或是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都不得重複申請此就學補助。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勞工人數有 4464 人、幫助 5510 人,其中就讀高中職 103 人、其他都是大專以上,補助經費合計 1.1 億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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