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建管處表示,選舉已結束,為維護市容景觀,設置競選廣告物的民眾 14 日前應自行清除競選廣告物,逾期未改善就開罰;今天起派員開始清除市區競選廣告物並收費。
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 11 日順利結束,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各競選廣告物的設置民眾 14 日前應自行清除所有競選廣告物。
建管處表示,目前各參選人已陸續清除競選廣告物,但仍有少數未清除完畢,為加速恢復市容景觀、交通秩序及維護公共安全,今天起開始清除市區所有競選廣告物,後續也會向相關人員收取清除費用。
建管處指出,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對於逾期仍未自行清除競選廣告物的設置人,依規定可處新台幣 5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建管處表示,執行清除競選廣告物作業是盼能盡速恢復市容景觀及交通秩序為主要考量,非以開罰為目的,且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不需另行通知就可執行清除作業,相關收費標準會依「台北市廣告物清除刷除及遊動廣告車輛移置保管收費標準」辦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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