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陳姓男子 26 日持槍前往女友租屋處談判,還向趕到現場的警員開了 2 槍,最後遭壓制逮捕,警方當天移送,台南地檢署先是無保飭回,昨天再傳訊陳男,昨晚改以 2 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今天告訴記者,陳男 26 日被警方移送後,內勤檢察官以犯罪事證不明確,無保飭回,分案後,檢察官昨天再傳訊陳男到案。
林仲斌表示,陳男雖犯罪嫌疑重大,但是否向警員開槍、槍枝有無殺傷力,尚待確認,無聲請羈押必要,改以新台幣 2 萬元交保,且要求陳男不得再有非法行為,警方也會加強查訪,以利後續偵審程序順利。
至於媒體報導,陳男無保飭回後消失,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隊員今天否認說,陳男住在家中,檢方昨天再傳訊,警方就是到陳家將陳男帶到南檢;交保後,警方將請轄區警員監控陳男行蹤,不讓陳男藉故鬧事。
無業的 55 歲陳男不願和 40 歲黃姓女友分手, 26 日上午 11 時許持槍前往黃女在安南區的租屋處談判,黃女嚇得報警求救,陳男卻在警方趕到前,先持榔頭擊破黃女住處玻璃侵入黃女住家。
陳男看到 2 名警員上門,隨即開了 1 槍,警員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拔槍,馬上趨前奪槍,雙方展開搏鬥,混亂中,陳男再開 1 槍,最後被警員壓制逮捕,依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警方更建議南檢預防性羈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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