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 2 年的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已上路逾半年,財政部統計至 12 月 22 日,已核定退稅申請案件約 73 萬件,退稅金額新台幣 12.5 億元,以冷、暖器機買氣最旺,件數占比達 65%。
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今年 6 月 15 日上路,民眾只要購買能源效率第 1 、 2 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最高可享 2000 元退稅,為期 2 年,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止。
目前減徵優惠期間已過 4 分之 1 ,財政部統計,從 6 月 15 日至 12 月 22 日,申請且已核定退稅件數約 73 萬件,已退稅金額達 12.5 億元。其中,冷暖氣機已核退 47.4 萬台,退稅金額 8.67 億元,件數占整體比重約 65%、金額占比約 7 成。
其次為電冰箱,已核定退稅件數約 20 萬台,退稅金額 3.3 億元,除濕機已核定退稅 5.8 萬台,退稅金額 5200 萬元。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今年冬季氣候較暖,因此近幾個月優惠申請件數比起夏季略有減少,但累計仍達約 73 萬件,已達當初鼓勵民眾購買高能源效率家電、節能省碳的政策目標,接下來優惠期間還有 1 年多,歡迎民眾多多利用。
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民眾了解優惠如何申請、退稅如何進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對申請流程、常見問題等都有詳細說明,同時也可查詢退稅進度。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若已購買節能家電商品且申請退稅,但事後需要退貨,記得要在退稅次日的 30 天內,填申請書向原受理國稅局撤回申請,或是填寫「繳回減徵貨物稅稅額繳款書」,向公庫繳納退稅;有換貨情形也要向原受理國稅局進行申請,換貨後若須補繳稅額,也應繳回差額。
財政部說,民眾若有退換貨情形,但卻未在限期內按規定繳回,將遭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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