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筆交易制度將於 2020 年 3 月上路,金管會今天表示,為避免投資人口頭下單的爭議,新增委託價格包括限價或市價,及委託有效期別包括當日有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逐筆交易新制將於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路,為避免投資人口頭下單的爭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今天表示,新增委託書應記載的委託價格為限價或市價,及委託有效期別包括當日有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共 6 種。
另外,為避免使投資人誤認為證券商可逕行輸入有效期別為當天有效委託,因此一併刪除「未填寫有效期限者視為當日有效」的規定。
證期局指出,為因應電子化下單趨勢,新增以電子式交易委託買賣的相關書面紀錄,也應記載委託價格為限價或市價,及委託有效期別包括當日有效、立即成交否則取消、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另配合電子式交易實務,修正相關交易型態。
證期局表示,上述配合逐筆交易制度修正的相關條文,都會在 2020 年 3 月 23 日實施,其餘則自發布日實施。
金管會表示,自 3 月 25 日至 12 月中旬,逐筆交易擬真平台已達到 397 萬使用人次,此次修正草案將於隔天起預告 30 天,可在逐筆交易上路前發布;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除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也將刊登於金管會網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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