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多胎家庭照顧子女,勞動部日前預告,只要有 3 名以上 6 歲以下子女或 4 名以上 12 歲以下子女,且其中 2 名為 6 歲以下就可聘僱外籍幫傭,預估約可協助 80 個家庭。
根據目前法規,外籍家庭幫傭雇主資格包含年齡 3 歲以下的 3 胞胎以上的多胞子女或未滿 6 歲的子女、年滿 75 歲以上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或一親等姻親尊親屬的年齡計算累計點數滿 16 點等資格之一者;其中子女未滿 1 歲 7.5 點、滿 1 歲至未滿 2 歲 6 點,滿 90 歲以上年長者 7 點等,年齡不同各有不同點數。
不過,民進黨立委陳瑩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帶著一名個案陳情人陳姓媽媽現身立法院,陳姓媽媽目前有 5 名子女也懷有身孕,預計明年 1 月生產,但礙於現行外籍幫傭評點點數計算方式,即便她有多胎子女,小孩漸漸長大、點數也一直遞減,導致她一直無法聘僱外籍幫傭協助照顧。
為鼓勵家庭生育並協助多胎家庭照顧,勞動部日前預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10 條修正草案,擬放寬扶養多名年幼子女者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條件。
根據修正草案,雇主申請召募時只要具有 3 名以上年齡 6 歲以下子女或有 4 名以上年齡 12 歲以下子女,且其中 2 名為年齡 6 歲以下條件就可申請;至於現行規定的累計點數 16 點者也在列,維持目前點數計算方式。
勞動部表示,考量扶養多名年幼子女家庭的照顧需求殷切,因此將預告期縮短為 15 日,勞動部預估,目前國內有 80 個家庭有此需求。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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