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院庭長吳振富被控利用職權,要求女助理協助處理私人事務,並為他刮痧按摩,另指示同事陪同長官飲酒等。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決議將吳男移送監察院,並建議撤職。
法評會指出,吳男擔任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期間,利用法官兼庭長身分,要求法官助理協助處理他在大學任教時的教學事務,以及幫忙找子女家教、看房子、買機票、住宿、旅遊券、買咖啡等與公務無關的事項。
不僅如此,吳男自去年 8 月至今年 3 月間,要求書記官及女助理幫他刮痧、按摩。女助理認為過程中有肢體接觸,感覺不舒服及不受尊重而拒絕後,吳男對助理態度明顯嫌惡而具有針對性,施加職場壓力。
法評會表示,吳男今年 4 月間為了幫友人親戚介紹對象,要求執行處人員推薦院內較具姿色的同仁,並在上班時間聯繫被推薦的人選到他辦公室,詢問對方感情狀況。
此外,吳男今年 4 月間要求執行處人員安排 5 月間以庭務會議名義,安排在院內卡拉 OK 室與院長、書記官長餐敘、飲酒及唱卡拉 OK,以取悅院長。後因司法事務官反對,且庭務會議當天院長因臨時有事先行離開,才沒有飲酒。
新竹地方法院今年 6 月間展開調查後,吳男被控利用長官身分,向女助理等人探詢調查內容,企圖影響他們於接受調查時的陳述內容。
法評會評鑑後認為,吳男濫用職權、公器私用,又多次要求女助理為他刮痧、按摩的行為,嚴重逾越異性同事相處的正常分際,且構成相當於性騷擾的重大疑慮,本案調查時,以直屬長官身分對於關係人施予壓力,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法官工作,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撤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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