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擘劃台灣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工作藍圖,刑事局今天舉辦國際研討會並邀國際專家到場演講,藉由建立人權指標等 3 面向報告和國際酷刑案件調查經驗分享,完備公約規範和施政參考。
繼 2017 年舉辦「我國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之實踐與展望研討會」後,刑事局今天上午再舉辦「 2019 禁止酷刑公約研討會」,從禁止酷刑公約之國際標準與實踐、法規檢視和建立人權指標等 3 面向提出專題報告,透過各界人士討論和交流。
警政署副署長蔡蒼柏致詞表示,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於 2013 年議定內政部為辦理禁止酷刑公約主責機關,並交轄下警政署接辦推動,經多方努力下,終於將公約、議定書及施行法草案在去年底送入立法院待審。
蔡蒼柏指出,因未來施行公約時,需從多方面檢視、推動,除由東吳大學、中央警察大學進行多項委託研究案外,也希望透過今天的研討會讓各項公約規範更加明確,以提供未來施政參考。
監察院長張博雅也指出,台灣自 2009 年起就透過制定施行法方式,將「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為落實各項國際人權義務,內政部也持續推動「禁止酷刑公約」,一旦完成立法、國內法化,將牽涉國際人權義務的執行及監督工作。
張博雅說,目前施行法草案規定由監察院承擔國家防制酷刑機制,主要工作包括訪查公權力管轄下可能剝奪個人自由的處所,範圍將涵蓋各政府機關管轄的矯正機關、拘留處所、移民收容所、安置/照護機構、軍事單位懲罰設施、特殊教育學校及中途學校等地,如何適用公約為當前所面對重要問題。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中,但國內酷刑防制工作勢在必行,這對台灣人權進程極具意義,也盼能陸續完成聯合國九大核心人權公約。
內政部常務次長邱昌嶽則指出,談到禁止酷刑就要提到自由人權,並舉美國當代自由主義大師曾提出幾項信條,包括自由主義者必須相信崇信自由超過其他價值,且不要信任權力和權威,堅信民主政治且接受妥協等,還要保持批判精神,今天研討會就是在為台灣的人權努力,以及檢視、反省。
研討會也邀請國際酷刑受害者復原委員會的協調員詹姆士(James Lin)進行「國際酷刑調查」專題演講,他長期關注酷刑侵犯人權的議題,並帶領 21 國、 38 名與法律醫學相關成員所組成的獨立國際小組調查酷刑,會中也分享世界各國對酷刑案件調查程序及認定的寶貴經驗。
詹姆士認為,台灣從施行法草案開始推動是很好的做法,並認為酷刑的定義是關鍵問題,相關推動工作對台灣來說很重要,因為酷刑在各國都是違反法治和正義的行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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