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動物組織(PETA)上月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政府禁止農民在未施予麻醉的情況下為小公豬去勢。組織將小豬列為原告,創下德國司法首例。
在歐洲,小公豬往往出生不久即遭去勢。由於過程對豬隻造成痛苦,此作法已引發越來越多爭議,並在瑞典、挪威和瑞士等國遭禁。
農民辯稱,這樣的作法是必要的,目的為防止「公豬臭」。「公豬臭」指的是年齡超過青春期的公豬在烹煮過程中產生的異味。
德國聯邦議會 2013 年禁止農民在未施予麻醉的情況下為小公豬去勢,但提供農民 5 年過渡期,以利他們因應變化。不過,過渡期去年截止即獲展延,新的過渡期改訂為 2021 年止。
善待動物組織對德國政府的無作為感到憤怒,因此上月代表小豬,向德國憲法法庭提出訴訟。
法新社報導,善待動物組織企圖讓法官認可豬和人有類似的權利,而未經麻醉就施行去勢的「殘忍行為」正侵犯了這樣的權利。
支持善待動物組織代表小豬進行訴訟的律師奇姆(Cornelia Ziehm)表示:「既然諸如公司和協會等非人實體都具有法人資格,為何動物不能也擁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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