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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將羅文山違法收政治獻金 金主竟是中國政協委員

圖片來源:取自社團法人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

(芋傳媒記者陳宇義報導)前國民黨中常委、前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長羅文山,被控違法收受香港居民許智明政治獻金並挪用,依違反政治獻金法、業務侵占罪,台北地院一審判處 2 年 6 月徒刑、褫奪公權 2 年。判決書內載明,許智明身兼富凱能源集團主席、嘉浩集團有限公司主席、聯力集團有限公司主席、馬達加斯加名譽領事,以及中共全國政協委員。

昨(3)日,因涉嫌違法在 2008 年到 2012 年間,收賄中國全國政協委員人民幣 160 萬政治獻金,違反政治團體不得接受海外捐款規定,如今遭到判刑 2 年 6 個月。再看向前些日子,引起許多爭議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其中竟包含赴中聽訓的退將吳斯懷,國民黨如此明顯地靠攏「中國」,也難怪會傾全黨之力反對「反滲透法」的通過。

判決書提到,許智明在 2008 年 5 月 30 日以「 GOLDEN NOVA HOLDINGS LIMITED 」名義,匯港幣 100 萬元(當時匯率折合新台幣 387 萬餘元)進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羅文山」的國泰世華帳戶。第二次匯款則是 2010 年 3 月 10 日,以「 GOLDEN HOLDINGS CO LIMITED 」名義,匯港幣 50 萬元(當時匯率折合新台幣 203 萬餘元):第三次匯款是同年 11 月 4 日以「 GOLDEN NOVA HOLDINGS LIMITED 」名義,同樣匯港幣 50 萬元(當時匯率折合新台幣 194 萬餘元)。總計許智明匯入「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羅文山」帳戶港幣共 200 萬元,約為新台幣 758 萬餘元。

羅文山在審理時聲稱,許智明匯款指定用於以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在報紙上刊登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的廣告,以及支付許智明率團來台晉見當時總統馬英九、拜訪榮譽主席連戰等食宿、禮品等相關花費,並非政治獻金。羅文山更表示,許智明是黃埔四海同心會永久會員,更擔任黃埔四海同心會的指導委員,許智明等人是以會員身分捐款,是屬於「特別會費」,並非政治獻金。不過,法院對羅文山說詞並不採信。

國民黨前中常委涉嫌收受中國全國政協資金,不分區立委名單更將赴中聽訓、主張「統一」的退將吳斯懷名列安全名單,在立法院更傾全黨之力反對「反滲透法」通過。看在台灣人民眼裡,國民黨保衛的根本不是台灣,而是中國,更是自己的利益。網友們更大罵「台灣軍人面子都被這些貪得無厭的退將丟光了」、「像這種叛將應該褫奪公權終身」、「愛財的退軍 毫無風骨 丟臉」。

圖片來源:取自社團法人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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