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台灣與友邦馬紹爾群島的貿易與投資關係,雙方 10 月底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內容涵蓋貿易、服務業、投資、技術、人員交流、觀光等 6 大面向。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這項協定,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行政院院會裁示通過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會銜函送「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將送立法院審議。
為強化台灣與太平洋友邦馬紹爾群島的貿易及投資關係,外交部長吳釗燮與馬國外長席克(John M. Silk)於 10 月 25 日在台北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CA)。
行政院指出,這項協定內容涵蓋貿易、服務業、投資、技術、人員交流、觀光等 6 大面向的經濟合作計畫,並建立聯合委員會定期檢討及建立執行機制;另外,協定還包括投資促進、關務程序及合作、貿易救濟、智慧財產及透明化等領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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