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舊金山華裔前旅遊業者彭學華(Xuehua Edward Peng,音譯)為了減輕刑期,今天同意認罪,承認在未登記下擔任中國代理人。
美聯社報導,彭學華遭控從事非法外國代理人活動,將美國國安資訊交給中國官員後,他在法院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同意服刑 4 年,並支付 3 萬美元(新台幣 91 萬元)罰金。
然而,加州奧克蘭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吉里安(Haywood S. Gilliam Jr.)拒絕在 3 月宣布判決前接受認罪協議。
現年 57 歲的歸化美國公民彭學華 9 月底在加州海威德(Hayward)的住家中被逮捕,讓鄰居相當驚訝。鄰居受訪時指出他平時為人友善,喜歡豪華轎車。
彭學華今天身穿橘紅色囚衣出庭,以中文發言,並透過人員翻譯。他告訴法官他了解協議的條件,並承認有罪。
檢察官表示,彭學華曾聽從中國一名中間人命令,在飯店房間留下現金,換取裝有機密國安資訊的小型電子儲存裝置。
檢察官說,美國國安從未暴露在風險之中,因為彭學華獲得的資訊是由聯邦調查局(FBI)一名雙面特工所提供。中國政府也有接觸過這名雙面特工,要他從事間諜工作,但他決定通報美國政府。
彭學華在認罪協議中表示,他在 2015 年一趟出差與一名中國國安部人員接洽後,同意為對方收集並傳送情報。他 2015 至 2018 年 6 度執行任務,曾留下多達 2 萬美元在信封。
彭學華表示:「我從未被告知這些裝置中的內容為何,也對儲存內容一無所知。」
如果他在審判中被判定有罪,可能面臨最高 10 年徒刑及 25 萬美元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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