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今天公告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符合資格的學生限選擇一分區申請安置。
國教署上網公告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包含「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等 3 類,今年 12 月 13 至 27 日也安排在全國 15 個安置作業區辦理宣導說明會。
國教署指出,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但報名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的學生須參加能力評估,依評估結果及學生志願安置;報名特殊教育學校和高級中等學校的學生,將依個人志願序、生涯轉銜計畫(如生活適應狀況、障礙類別與程度等)進行分發安置。
各國中應於 2020 年 2 月 21 日前完成網路報名,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限選擇一分區申請安置,安置作業預計 2020 年 6 月 5 日前完成。已參加適性安置的身心障礙學生,可再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但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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