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液蛋食安新制2020年上路 違者恐重罰300萬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近年黑心液蛋事件頻傳,也讓液蛋原料把關漏洞浮出檯面。食藥署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只有蛋膜完整的蛋品才可作為液蛋原料,新制明年元旦上路,違者最重開罰新台幣 300 萬元。

2017 年萇記泰安遭檢調查獲以逾期蛋、破殼蛋混製成液蛋產品賣給烘焙、餐飲業者,隔年又爆出元山蛋品使用過期破殼、長蛆蛋混製蛋液,引爆食品安全危機,液蛋原料規定不明的問題也引起各界關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液蛋衛生標準草案」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草案」,宣布針對液蛋訂定衛生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近年國內爆發黑心液蛋事件,各界重新檢視液蛋衛生標準,決議針對原料蛋形態進行規範,未來將只有 2 種蛋可作為液蛋原料,一是蛋殼完整無裂痕的蛋,二是「裂殼蛋」,即蛋殼破裂但蛋殼膜完整、無外在汙垢黏附且內容物無洩漏的蛋品;凡是蛋殼破裂且蛋液流出的蛋品,將不可作為液蛋原料。

廖家鼎說,由於液蛋產品分為殺菌及未殺菌 2 種,用來做提拉米蘇、美乃滋等含生蛋的食品,應選用殺菌液蛋,需要高溫烘焙的蛋糕則可使用發泡性較好的未殺菌液蛋。

為確保食安,新制中將要求殺菌液蛋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液蛋生菌數也得符合限量標準,產品包裝上除了得標示是「殺菌」或「未殺菌」液蛋,也須標示有效成分、保存條件等,未殺菌者應註明「本產品須使用於生產經充分加熱或其他足以達到有效殺菌之食品」警語,讓業者依產品性質進行選擇。

廖家鼎指出,液蛋新制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違者將依法開罰新台幣 3 萬至 30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