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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申請中國護照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clarkelz

新聞:中國繼去年推出「對台 31 條」,中國昨(4日)再祭出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26 條措施》,其中一項「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引發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高度不滿。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持有我護照的民眾若再去申請中國護照,將會牴觸相關法規,有違法問題。

想法:

之前有一個人幹過「申請中國護照」這種事情,下場很慘!

教育部長黃季陸在 1963 年造訪巴黎,因為跟畫家常玉是四川同鄉,就邀常玉到國立師範大學美術系任教,並到史博館舉行個展。

《題字瓶與白菊》 1930年代 常玉 布上油畫。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常玉欣然同意,視為人生的新開始,常玉先將 40 幅畫作送到台灣,也拿到了國民政府所發的中華民國護照,並打算辦完畫展後定居台灣。

常玉準備動身前,突然動念赴埃及一遊。但當時駐巴黎的埃及領事不肯在中華民國護照上蓋上簽證,缺乏政治敏感度的常玉竟趕往中共駐法領事館申請護照,他誤以為中華民國護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可以互換,就把中華民國護照留在中共領事館「抵押」。

看完金字塔,他當然「換」不回那本中華民國護照。來台之行,就此作罷。

經此變化,常玉益發消沉潦倒,健康加速惡化。1966 年 8 月 12 日凌晨,他因煤氣中毒意外去世於巴黎工作室裡,而那批來到台灣的畫作,就由教育部撥交給史博館典藏,台灣也因此擁有了常玉大量作品。

嗯如果常玉沒搞這個飛機,也許會在台灣展開新人生也說不定⋯⋯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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