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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文行使旅外球員權利 開本季第一槍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職棒昨天晚間宣布,富邦悍將投手陳鴻文行使旅外球員權利,成為台職今年第一個行使這項權利的選手,要挑戰成為繼去年王柏融之後,台職第 2 名成功旅外的球員。

台灣職棒規章規定,年資累計達到 3 個球季的選手,且獲得球團之同意,可取得旅外球員資格;對於行使旅外球員權利的選手,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規定限制,由原球團與外國球團直接接觸。

去年球季結束後,原本 Lamigo 桃猿隊的王柏融行使旅外球員權利,最後成功轉戰日本職棒日本火腿隊,成為台職史上首名透過這項管道,成功旅外的台灣職棒選手。

本季則是由富邦悍將投手陳鴻文開第一槍,陳鴻文今年 33 歲,之前就有旅外經驗, 2007 年至 2011 年效力美國職棒芝加哥小熊隊, 2013 年返回台灣加入台灣職棒,效力兄弟象,直到去年轉戰富邦悍將。

陳鴻文本季為悍將終結者,出賽 50 場都是後援,拿下 6 勝 0 敗、 20 次救援成功,防禦率僅 1.70 ,成績亮眼,也入選世界 12 強賽台灣隊, 11 月 5 日即將開打。

台灣職棒剛於今年 3 月與美國職棒簽署球員協定,當美職球團對符合資格的台職球員有網羅意願,經過身分查核和照會程序後,每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5 日為「入札期間」,與球員洽談,再由美職辦公室公告;不過與日職之間尚無相關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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