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天宣布 6 縣市明年最低生活費將調高,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以及金門、連江地區,其中以台北市 1 萬 7005 元最高,代表低收入、中低收入戶門檻將放寬。
衛生福利部日前公告明年全台各縣市最低生活費(貧窮線),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以及金門、連江地區均調高,其餘地區維持不變。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根據「社會救助法」規定,每年 9 月均會公告各縣市最低生活費,進而調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審核標準;最低生活費是參照主計總處公布各地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 60 %,當變動達到 5 % 就會調整。
她解釋,當最低生活費調高,代表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標準提高,簡單來說就是門檻降低,可申請的民眾增加。
李美珍表示,低收入戶審核標準之一的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以公告最低生活費為基準,中低收入戶則是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1.5 倍;不過,由於社會救助法針對最低生活費數額訂有天花板,因此按照主計總處資料,台北市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 2 萬 4293 元才屬於中低收入戶。
李美珍強調,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審核是以「家戶」為基礎,除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限額在最低生活費及其 1.5 倍以下,還須考量家戶的動產、不動產限額,才能做最後判斷。
衛福部資料指出,今年 6 都當中僅台中市、台南市未調整,台北市由 1 萬 6580 元提高至 1 萬 7005 元、新北市由 1 萬 4666 元提高至 1 萬 5500 元、桃園市由 1 萬 4578 元提高至 1 萬 5281 元、台中市由 1 萬 3813 元提高至 1 萬 4596 元;金門、連江地區則由 1 萬 1135 元提高至 1 萬 1648 元。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台各縣市低收入戶共有 14 萬 2456 戶、共 30 萬 2698 人,中低收入戶共 10 萬 9807 戶、共 31 萬 8432 人,合計照顧 25 萬 2263 戶、 62 萬 1130 人,涵蓋率為全國人口 2.63 %。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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