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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中國滲透已是準戰爭行為 盼速立代理人法

王定宇。資料照。芋傳媒記者簡翊展攝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天說,台灣面臨中共猛烈滲透,很多已經是「準戰爭」行為,但卻毫無防禦工具,立代理人法是為保護台灣安全,盼這會期能完成立法。

王定宇說,若只是中國一般團體委託台灣人民之一般商業行為、體育、文化交流,根本不受限制、處罰,「台商不用擔心」。

交大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台灣科技法學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境外影響力透明法、敵對勢力代理人揭露法」公聽會,並邀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王定宇等人出席。

尤美女表示,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雖有相關規範,但到目前為止,因為主管機關解釋相當嚴苛,幾乎沒有人因此受罰;中國對台灣是以非常細緻的手法滲透,若要用現行法繩之以法有困難,為防止中共滲透、鞏固國家安全,因此和台灣基進合作,提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

尤美女說,規範對象主要不是看身分,而是看是否與中國有承攬、僱傭或金錢資助等行為,有沒有聽從中國命令、指揮等企圖干預國內選舉、公投或中央政策形成等,台商若沒有進行這些行為,不是這部法案規範的範圍,純粹的商業、外交行為不會被處罰。

王定宇表示,台灣面臨中共猛烈滲透、攻擊,如果把戰爭定義看一遍,很多已經是「準戰爭」行為,卻毫無防禦工具,立法是為了保護台灣安全、民主自由環境,在不被操控下讓人民能進行自由意志,又不能侵犯民主社會基本原則。

王定宇說,中國是中華民國刑法中規定的外患,也就是敵人,若受中國黨政軍委託的政治行為,當然要揭露,但若只是中國一般團體委託台灣人民之一般商業行為、體育、文化交流,根本不受限制、處罰,「台商不用擔心」,期待這會期能完成立法。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說,目前現行法規非常欠缺,比很多和中國不是處於敵對的國家還要弱;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文是否要修正,有過很多討論,但代理人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並行的,不該只修兩岸條例、不立代理人法。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博硯表示,任何國家對台灣的政治影響行為都應該被排除、規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是非常完整的規範,規定哪些行為要揭露,而不只是禁止哪些行為;但未來如何建立查證體系,讓國安系統與各機關相互配合,是要努力的目標。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表示,雖然還沒正式「一國兩制」,但台灣人民處處都能感受到中國勢力,是做未統先治的工作;這法案規範雖然有限,不如大膽地讓它通過,做一個試驗性的,應盡速通過透明化的陽光法案,行政部門也要加強執法能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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