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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杉發布白皮書 針對企業創投提出3個十法則

台杉投資董事長吳榮義(中)。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家級投資公司台杉今天發布「產業新創投資白皮書」,強調新興科技快速發展之下,台灣有愈來愈多公司感受到內部創新不足以因應外在變化,此時企業創投就是一大利器,建議應秉持 3 個「 10 」的法則來經營。

台杉表示,企業以成立企業創投(Cooperative Venture Capital, CVC)或透過投資部門,從外部尋找可投資或併購的新創公司,已經是國際趨勢。

台杉於白皮書內指出,儘管台灣創新創業風氣相當熱絡,與國際相比,台灣的新創投資個案交易規模仍不及全球平均水準,且投資集中於少數企業,多數企業對於新創投資還是較為陌生,也較少成立專職投資團隊評估新創投資。

白皮書因而提出「 10 年發展」、「 10 年投入」、「 10 %投資」 3 大建言,其中,「 10 年發展」是企業領導人與董事會應將眼光放遠至未來 10 年以上發展,將新創投資列入企業發展的工作計畫之一,擬定中長期策略目標並依序執行;內部應積極培訓新創投資人才、建置團隊,並由最高領導人領軍,定期審視目標及進度。

「 10 年投入」指企業須認知新創投資是長期承諾,要有耐心學習、摸索及歷練,抱持至少投入 10 年的決心,才能有正向循環,不因景氣興衰或公司財務波動就縮編或驟然停止投資。

最後的「 10 % 投資」,台杉說明,內部創新與外部創新應該同時並行,初期每年至少撥出 10 % 的研發經費或盈餘投資新創,待投資人才及組織成熟,就能投入資金成立企業創投,投資金額可視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而定,但必須是長期投資。

產業新創投資白皮書指出,企業創投在國際行之有年,不過,近十年來,國際企業新創投資的腳步更趨積極,愈來愈多企業成立新創投資部門或公司,幾乎每一個星期,就有一家新的企業創投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 2018 年全球活躍的企業創投(該年度至少參與 1 件投資案)家數達 1672 家,美國占 36 %,亞洲占比接近 34 %;多數活躍的 CVC 分布在美國、亞洲和歐洲,但亞洲占比從 2014 年起快速攀升,遠遠超越歐洲、直追美國,其中,中國投資力道更是不亞於歐美,相較之下,台灣的觀念制度尚待建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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