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涉嫌在台灣殺人的香港嫌犯陳同佳有意赴台自首,香港警方高層今天回應說,出獄人士有出入境的自由。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作了以上表示;他並說警方沒有特別事情可以做,但如果有關人士認為出獄後自身安全有問題,可以聯絡警方,警方可提供適合措施。
香港聖公會牧師管浩鳴受訪時證實,他近半年經常探望陳同佳,對方表示後悔自己所做的事,願意出獄後赴台自首。
去年 2 月, 20 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 19 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卻遭陳同佳殺害。陳男獨自返港後,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台港之間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他前往台灣接受調查;而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最終僅被判 29 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 23 日出獄。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和澳門,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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