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拱祥生,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南方澳跨港鋼拱橋無預警破壞,引起全國民眾對於橋梁安全恐慌,最令民眾無法接受的是,該橋權管機關港務公司在橋梁完工至今 21 年,從未檢測該橋安全性,但問題真只有橋梁檢測執行機關未妥善執行橋檢與維護?橋檢中央管理機關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建立橋檢系統將近 20 年來,為何連交通部自家部屬機關港務公司未執行橋檢,卻未見任何督導與處罰,顯然台灣現行橋檢法令與管理機制沉痾已久,已經病入膏肓,再不徹底檢討與建立機制,下一個南方澳大橋災難只是時間問題。
台灣根據公路法 33 條制定「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該規範適用於公路一般性橋梁之檢測、評估維修與補強作業,現行則由運研所建立符合該規範部分精神之「橋梁管理系統」,交由公路局、各縣市政府執行公路橋梁定期檢測,並自 2005 年起進行作業評鑑。令人不解的是,既然運研所有對各縣市政府進行橋檢作業評鑑,為何對同樣隸屬交通部三級機關港務公司未執行橋檢,卻直到災後才指責?那對於交通部其他三級機關觀光局、鐵道局(轄管高鐵與台鐵)橋梁是否有橋檢或是建置資料,交通部知情否?光台灣高鐵沿線高架段幾乎都是橋梁,就知道萬一未納管的嚴重性,政府有必要給外界一個答案。
問題的嚴重性還不止於此,就在南方澳跨港橋崩塌後,各界要求對於特殊橋進行橋檢,例如有些縣市長立即對外宣布全市特殊結構橋梁將於一週內,全面進行安全檢查,但名單一看竟漏掉曾經發生過鋼纜損傷斜張鋼拱橋,此外,名單也至少漏掉非屬工務局轄管橋梁。更有縣市竟然 2 天就將類似南方澳鋼索橋檢測完畢,這是交差還是應付媒體?
各縣市政府會造成與交通部類似的情況,因為運研所對各縣市對口是工務局,基於公務慣例與指揮體系,不是各縣市工務局興建維護的橋梁,能夠不登入橋管系統就不登入,儘管運研所已要求各縣市改善,並列入今年度開始的評鑑處罰機制,但從各縣市的災後應變就可發現,非工務局轄管橋梁是形同孤兒,沒有人管理狀態。如果是非工程單位如原民局或是農業局興建的橋梁,因為承辦人員工程專業相較工務局不足,興建階段就會在高鏽蝕環境海邊興建大量鋼結構,又疏於管理維護,這不就是南方澳大橋的現象?非工程單位橋梁或是基礎建設興建和維護,成為台灣現階段公共工程急需整頓的破口。
進一步分析,不論中央或是地方,非工程單位執行重大建設現象比比皆是,即使重大建設在新建階段委託工程單位執行,到了管養維護又回到非工程單位,如何期待文化部、原民局妥善維護鋼拱橋?只靠單一運研所卻在沒有法令配套情況下,有辦法管考全國擁有橋梁機關管理績效?
欠缺工程整合法令與部會,讓台灣從中央到地方整個基礎建設是雜亂無章且自生自滅的,橋梁如此、一堆蚊子館和災變,不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產生的。台灣有建研所、運研所,卻沒有攸關人民「行」安全土木研究所與橋梁研究所,更讓放縱部分學界產、學不分且逾越分際的執行公共工程標案。
短期內建議行政院責成交通部訂定橋梁管理暫行條例,暫時指定運研所為中央主管機關,並要求中央各部會與各縣市政府不論局室屬性,全部橋梁納管;中期應制定土木法納管包況橋梁在內所有基礎設施;長期應整合國土建設部,將營建業與工程產業統一納管,才能讓基礎設施面對極端氣候的襲擊與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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