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推動學校內設智慧販賣機引熱議。議員發現市府今年 3 月試辦, 8 月就要求學校設販賣機,且契約未要求廠商不可販售學生消費行為數據。教育局說,會定特別約定事項禁止。
民主進步黨議員許淑華、吳沛憶今天下午針對「北市在校園內設智慧販賣機」開記者會。
出席記者會的教育局主任秘書陳素慧對於議員質疑時說,跟廠商訂定合約名稱為「市有公用房地提供設置智慧支付自動販賣機使用契約」,當時認為消費行為數據價值性沒想像的高,經議員提醒後,會透過與廠商訂定其他特別約定事項及補充規定,要求不可販售學生消費行為數據。
許淑華在記者會上表示,北市府 3 月試辦校園內設智慧販賣機, 8 月間針對校方辦說明會,但 8 月底就要求設販賣機,家長及外界提出質疑後,才決定 10 月要召開 2 次家長說明會,推動政策根本過於草率。
她說,依契約規定,在校園內設置智慧販賣機的廠商只要支付使用費,每月每台為新台幣 1000 元,目前全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共有 223 校,扣掉寒、暑假等假期,一年支付使用費初估為 207 萬元,但數據顯示,廠商光是一年淨利就比使用費高出許多,市府根本沒檢討回饋機制。
許淑華要求,教育局不得發文強制學校裝智慧販賣機,必須與學校、家長溝通協調,視需求後裝設,並檢討回饋機制,且要與廠商簽訂個資保密條款,相關報告需提供給議會。
吳沛憶說,只有 2 家廠商負責在校園內設智慧販賣機,她發現契約內未明定廠商不可轉賣學生消費行為數據資料,要求教育局改進。
陳素慧指出,會再檢討,且數位學生證是與悠遊卡結合,具悠遊卡功能,透過卡片購物時,機台只能讀卡號,廠商無法存取個資。
大安國中、金華國中、幸安國小等 9 校從 3 月開始試辦設智慧販賣機, 9 月起共 89 校裝設,學生使用數位學生證或悠遊卡就可購買食品或文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