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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抗爭裡的港警爭議事件簿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警方昨天在處理「反送中」抗爭時射擊 6 發實彈,導致至少一名示威者重傷,引起各界關注。即便港府強調民眾可向「監警會」投訴警方的不當執法,但仍激起港警使用武力過當等眾多爭議。

以下整理 6 月 12 日以來,「反送中」抗爭中警方在執法和言行上的爭議事件。

  • 使用武力過當的質疑

據香港警方統計,截至今天,警方在處理「反送中」示威時總共已發射 4800 多枚催淚彈、 1700 多發橡膠子彈、 370 多發布袋彈和近 600 發海綿彈,使用的武力遠超過 5 年前的雨傘運動。

事實上,抗爭一開始,警方使用武力過當的爭議,就從未停止。 6 月 12 日,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包圍立法會周邊,想阻止議會開議並表決通過逃犯條例修例。對此,警方當天強力清場,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多次發射催淚彈、開槍,並造成一名老師右眼中彈,一名學生被催淚彈擊暈。

除了驅散非法集會的示威者,警方也對中信大廈前已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活動發射多枚催淚彈;並對採訪的記者平射催淚彈、噴灑胡椒噴霧,甚至以警棍揮打。

這天過後,民眾對警方的不滿大幅躍升,提出了「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內的五大訴求。

8 月 11 日是另一個警方升級武力的日子。當晚,尖沙咀警署外一名女示威者倒地,破裂的右眼眼罩中卡著一枚疑似警方發射的布袋彈。這名少女後來被證實眼球爆裂,有失明之虞。另外在港鐵太古站,速龍小組持胡椒球槍近距離對正在離去的示威者掃射,並在葵芳站大堂的室內空間中發射催淚彈,引起非議。

9 月 29 日,再傳出一名正在採訪的印尼女記者被警方所發射的布袋彈擊中眼部,目前仍傷勢未明,而這名記者將對警務處長和開槍員警提起訴訟。

到了 10 月 1 日,全港共發生 4 起警方開槍事件,共發射 6 枚實彈,造成一人重傷。

  • 難以辨識的警察身分

從 6 月 12 日的衝突起,民眾發現負責清場的速龍小隊和防暴警察制服上,完全未顯示警員編號;而其他警員在值勤過程中,也拒絕出示委任證,這些作法讓民眾之後難以投訴執法失當的警員。

不僅如此,警方也開始派出「臥底」滲透到示威者中。 8 月 11 日晚間,在銅鑼灣有多名蒙面人士突然持警棍攻擊其他示威者,導致他們倒地、頭破血流,面對前來處理的警員,這些蒙面人士拿出螢光棒揮舞一下,便獲得放行。

警方後來證實,有派員警「喬裝」進入人群,以拘捕 15 名「核心暴力示威者」。

8 月 31 日,一群蒙面的臥底警員遭其他示威者識破、追打至維多利亞公園內,期間一名警員曾拔槍對空發射一發實彈警告。 9 月 29 日,再有多名臥底警員在灣仔被示威者圍攻後,開槍示警。

  • 選擇性執法疑雲

民眾對警方信任度下滑的另一關鍵,是懷疑警方「選擇性執法」。 7 月 21 日,大批白衣人持藤條、木棍等武器,在西鐵元朗站內、月台上,甚至列車裡「無差別攻擊」民眾。面對大規模襲擊,卻出現警方報案電話無法接通、接通後要民眾「怕就不要上街」的狀況。近 40 分鐘後,防暴警察才姍姍來遲,且讓白衣人士離去,並未拘捕任何人,讓民眾質疑「警黑勾結」。

類似的場景也發生在 8 月 31 日的港鐵太子站,只不過這次揮棍的人,卻換成警方。當晚行經太子站的列車中,有示威者和乘客發生衝突,港鐵暫停列車並向警方求援。期間,警方除在月台上逮捕多人外,還有一群速龍小隊衝入列車中,持警棍毆打乘客,有媒體也拍到警方對跪地求饒的民眾臉部噴灑胡椒噴霧。

這起事件引起外界對警方「無差別攻擊」攻擊市民的指控,加上政府事後對重傷人數估算的落差,使得有民眾至今仍相信,有人在當晚的事件中喪生,並在許多遊行中高喊「 721 不見人, 831 打死人」批評警方。

  • 「非人化」的用語失當

隨著警民衝突加劇,雙方也衍生出對對方「非人化」的蔑稱:示威者稱警察為「狗」,警察則罵示威者「蟑螂」。這種現象在 8 月後更為明顯,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 8 月 4 日的一份聲明中,就指責示威者是「無法無天、人見人憎、害怕曝光與蟑螂無異的暴徒」,之後,這種稱呼也越發出現在警民對峙的前線。

9 月 22 日,有一名身著黃色背心的「守護孩子」成員被拍到在元朗一處巷弄中被警方包圍,期間有一名警員疑似起腳踢向他。對此,警方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Vasco Gareth Llewellyn Williams )則在一場記者會上稱,從影片無法判斷「黃色物體」(yellow object)是什麼?可能是人,也可能是袋子或背心,這個說法也引起外界議論。

  • 被「尾巴搖狗」的港府

面對不斷傳出爭議的警隊,港府曾一度對市民道歉。政務司長張建宗 7 月 26 日曾承認警方在 7 月 21 日元朗襲擊事件中的處理方式與公眾期望有落差,願意就處理手法向市民道歉。

但這番說法立刻引起警隊內部強烈反彈,許多警員在網上表明張建宗不代表自己,多個警察協會也發聲明表達反對,甚至要求他下台。自此,港府就不曾再對警方的行為公開道歉。

面對民間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在處理抗爭中是否濫權的訴求,港府一直以來都強調,現行的「監警會」已具有功能,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在 9 月 4 日任命兩名監警會新成員以示決心。但外界質疑不具主動調查權、成員背景偏向建制派的監警會,是否真有能力處理難解的警民互信問題。

抗爭爆發以來,港警可說是港府在「止暴制亂」上重要且唯一的後盾,兩者關係出現主客異位,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唇齒相依下,只要政治風暴一天未解,港府就不存在檢視警方執法的空間,而港警和社會的互信,也將一點一滴的消失殆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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