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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論壇》原住民悲歌(中):林昭明等山地菁英被整肅案

林昭明熱心參與國家人權館的活動,照片為他生前出席國家人權館所舉辦《鏡頭下的白色人生》紀錄片發表會時所攝。(作者提供)

本文作者為馬非白,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中國國民黨極權政權在二二八事變後至五○年代白色恐怖期間,對原住民族群進行次數不詳的整肅,遭到處決或禁錮的原住民中智菁英超過 70 人以上,他們追求原住民權益的「高山自治」理想,都被極權政權栽誣為「顛覆政府」的罪名

前文所述的『蓬萊民族解放委員會』案,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等人都是追求原住民族權益、希望「高山自治」,卻因極權政權深怕統治正當性遭到挑戰,而以酷刑、栽贓強加罪名予以整肅的典型案例,他們是原住民族自覺運動的第一代,極權政權殲滅第一代之後,連第二代也不放過,企圖達到全面性鎮壓原住民族自覺意識的目的。

1952 年八月十六日,「蓬萊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案」被逮捕的林昭明等八人,是屬於第二代。該案的三名主要人物泰雅族林昭明(族名:瓦旦達拉,Watan Tanga)、趙巨德、高建勝,都是由山地前往大都市接受師範教育的優秀青年,他們在學生時代即因民族自覺的意識而開始接近左派思想,然後在他們從事教育生涯不久,就被關進極權政權的苦牢。

晚年的林昭明。(擷取自紀錄片,作者提供)。

他們都是被極權政權特務機關以「匪諜嫌疑」的罪嫌逮捕,接著即被扣上「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的罪名,不過,比他們的前輩「幸運」的,是他們被認定「均為本省山地青年,其所為叛亂罪行,係在學生時期,年輕識淺,一時失察,致受匪煽惑玩弄,誤蹈法網,衡情可憫」,而未遭到綁赴刑場的命運。

林昭明是著名醫師林瑞昌(Losin Watan 樂信·瓦旦)的侄兒,1930 年一月十六日出生於桃園角板山泰雅族部落的頭目家族,叔侄二人都同樣熱中於推動原住民族自覺運動,沒想到同樣遭到中國國民黨政權的整肅

林昭明等人的案子,跟其他多數政治冤案一樣,判決後,判決書都經過一度或二度更改後才發送,而且是同一個文號。(作者提供)

林昭明幼年就讀的是以日本學生為主的小學,從小就感受到原住民遭歧視的痛苦,及長之後,根據他的回憶,中國國民黨政權來到台灣,不但實施「山地平地化」政策,還將山地公家機關物品據為私用,醫療所的藥品被賣到平地,致使山區部落族人缺乏醫藥救治,整個角板山社有如遭到洗劫一般,於是,「民族自覺」的意識就在他心中萌芽

1948 年七、八月間,林昭明從家鄉到台北市,考取台北師範學校,寄居在林瑞昌位於台北市萬華的寓所,當時,日治時代的左派人士跟林瑞昌開始有互動關係,年輕且抱著滿腹理想的林昭明,便開始關心原住民民族的問題,並認識了日治時代著名的農運幹部、當時已經具有「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山地工委會」書記身分的簡吉,以及台北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在嘉義竹崎開設道生醫院的林立(當時也具有「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山地工委會」幹部身分)等人。

基於共同對原住民族問題的關切,從 1949 年起,林昭明經常與同在台北師範就讀的原住民青年趙巨德、高建勝聚會,彼此常討論與「蓬萊民族自治」之類的議題。他們憑著青年的理想熱情,決定一起在台北組成「台灣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他們為該同盟訂立宣言,以民族自覺、自治、自衛相標榜,計畫分頭結合更多山地青年,發展組織。

同年十月,林昭明到台中吸收了兩名原住民師範學生曾金水、廖義溪,後來,成員又增加三人(其中包括林瑞昌的次子林茂秀),使得人數達到八人。有一點很重要,他們並沒有參加共產黨,而且學校畢業後,各人忙於自己的工作,聚會的機會已經減少,更沒有任何行動。

然而,中國國民黨政權特務以嚴刑逼供手段,從林瑞昌、湯守仁、高一生等人的案子,牽扯到諸多關係中拉出林昭明這條線,於是,極權政權的國防部保密局循線在 1952 年八月十六日逮捕林昭明,其餘七人在後來的幾天中先後在台北、桃園、新竹等地被捕。

林昭明等人案子判決書的第一頁。(作者提供)

他們被控訴的罪狀,包括了:

  1. 介紹山地青年閱讀社會主義書籍,「麻醉青年思想」。
  2. 頌揚匪黨優點,攻擊政府缺點。
  3. 成立「山地解放團」,發展山地經濟,研究及發明山地文字,建立山地文化。
  4. 搜集山地情報,及準備建立武裝根據地。

林昭明當年口述提及,青年同盟組織是山地知識青年本於民族自覺、自治精神成立,沒有任何叛亂行為,當年罪行全是嚴刑審問、疲勞偵訊下被迫承認。

「發展山地經濟,研究及發明山地文字,建立山地文化」都可入罪,已屬荒謬,連他們沒有「頌揚匪黨優點」或成立「山地解放團」,竟強予栽贓,所謂「準備建立武裝根據地」更是羅織誣陷的罪名。

根據極權政權的判決事實指出,他在此期間,也「曾將台灣全省山地鄉、村長的姓名」名冊交給「卓匪」。台灣全省山地鄉、村長的姓名完全不是秘密,擔任匪諜者連這種資料都需要一個師範生或從事教職的林昭明提供,根本就是笑話,可見極權政權為了整肅原住民菁英竟可莫名其妙羅織罪名到此地步之可惡

就憑這些罪狀,1954 年四月四日初審判決,同年六月二十九日覆判確定:林昭明、高建勝、趙巨德等三人,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李順德、廖義溪兩人,判七年;趙文從、林茂秀、程登山等三人,判二年。

軍法處判決書上有關林昭明、高建勝、趙巨德等三人被判十五年的部分,是這樣寫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依法應處極刑,惟我政府因該等均為本省山地青年,其所為叛亂罪行,係在學生時期,年輕識淺,一時失察,致受匪煽惑玩弄,誤蹈法網,衡情可憫,….以啟自新之路」。對於這樣的整肅政策和判決結果,安全局後來竟然指出:「此種政策,誠屬寬厚」。

林昭明等人的案子,最後也是由蔣介石核示後才算定讞。(作者提供)

判決書上充滿了歧視台灣原住民族的用詞,比方:「被告為本省山地居民知識簡陋」、「山地居民不明『大義滅親』之義」、「本勝山地人未曾受中國教育不是國文」等等,殊不知台灣原住民在日治時代「番童教育」的就學率高於平地漢人(根據學者研究,是 68%:42%),而原住民知識分子則已經接觸現代化思想與法治觀念,實非中國國民黨政權帶來的中華迂腐文化所能相比。

判決書內容的修改必須送總統府核閱。(作者提供)

中國國民黨政權宣稱奉行三民主義「民族平等」信條,從高一生以降的原住民菁英顯然都信以為真,高一生就曾在 1947 年提出〈臺北縣海山區三峽鎮大豹社原社復歸〉德陳情書,希望回復日治時代被強迫遷徙、喪失的土地,到他被害之後都未獲回應。

林昭明坐政治冤牢關過新店軍人監獄、青島東路軍法處,擔任過洗衣工廠及手工藝工廠的外役。1967 年出獄後,林昭明即全心投入台灣原住民歷史文化的研究,在探討泰雅族來源及遷徙分佈等課題上都有非常傑出的成績。

他的晚年雖然經常被病痛纏身,但是,仍勤於出席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活動。林昭明等人所涉的案件,在 2018 年十月五日,連同其他一千多件政治案件,由轉型正義促進委員會公布撤銷有罪判決;隔了兩個多月,他不幸於 2019 年一月二十三日逝世,;享壽 89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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