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法院今天裁定,歐盟要求美國連鎖咖啡店星巴克補稅 3000 萬歐元(新台幣 10.2 億元)給荷蘭政府的命令無效,但義大利車廠飛雅特須補繳類似稅金給盧森堡政府的命令有效。
歐洲聯盟(EU)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在聲明中表示:「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針對荷蘭政府提供星巴克(Starbucks)補助所做的決定,本法院裁定無效。歐盟執委會無法證明,這項補助措施確實優待星巴克。」
主管市場競爭的歐盟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為打擊歐盟成員國和跨國大企業達成特別優惠的稅務協議,而在 2015 年開第一槍下令星巴克和飛雅特(Fiat)補稅。
維斯塔哲當時在劃時代的裁決中指出,荷蘭當局違法允許星巴克利用精心規劃的稅務安排將營收轉移到國外,因此必須向星巴克收取漏稅。
iPhone 製造商蘋果公司(Apple Inc.)密切關注這兩起判例。因歐盟當局也在 2016 年命令蘋果補繳高達 130 億歐元(約新台幣 4433 億元)稅金給愛爾蘭政府,轟動一時。蘋果正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歐盟普通法院還說,今天做出的兩起裁決都可向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CJ)提出上訴。
荷蘭財政部國務秘書斯奈爾(Menno Snel)發布聲明表示:「我很高興歐盟針對荷蘭政府提供星巴克補助的指控獲得澄清。今日的裁決證明,荷蘭稅務當局對待星巴克和其他企業無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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