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直播主連千毅和寵物之家直播主鄭又仁大亂鬥,引發連日撞車、砸店、開槍。連依槍砲、恐嚇、組織犯罪遭檢方聲押禁見,並經高雄地院裁准;涉恐嚇罪的鄭又仁則是以 35 萬交保。
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召開羈押庭,下午 2 時多先裁准連的案子,並諭知連千毅如不服裁定,得於 5 日內提出抗告;連千毅的委任律師葉銘進對此表示,將會提出抗告。另名網路直播主鄭又仁則依涉恐嚇罪,遭檢方聲押禁見,經法院裁定以新台幣 35 萬元交保,稍晚法院裁定書將說明交保理由。
對於連千毅羈押禁見獲准理由,法官當庭諭知被告連千毅涉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8 條第 4 項等罪嫌。雖然被告否認,但證人即共同被告鐘某等人證述在案,並有相關監視器影像畫面、槍枝初步檢視報告書,以及改造手槍 2 支、子彈 35 顆等物扣案為憑,足認涉犯罪嫌重大。
法院裁定書指出,另被告與共犯對於案情重大事項供述不一,並有共犯於員警搜索扣押之際企圖湮滅證據,且還有其他共犯在逃,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
據了解,連當庭向法官表達要照顧 4 歲、 3 個月的子女,當庭向法官求情,盼能以報到取代羈押。但因近期高雄地方接二連三發生街頭暴力,檢方認為反覆發生,共犯眾多疑有尚未到案者,主張不羈押禁見,恐有勾串之虞。檢、辯經 3 個多小時攻防,法官裁准收押、禁見。隨後連千毅步出法庭面對媒體沒有說話。
對於有媒體報導,警方情資顯示遭聲押的連、鄭兩人背後有幫派南下發展組織,吸收成員壯大,以及有所謂的「后羿聯盟」,高院今天的裁定書未提及這部分。檢警則是以「證據到哪偵辨到哪」回應外界對治安的要求。(編輯:孫承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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