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quote quote=”正因為這些事都是我們的日常,正因為沒有人察覺這些事有哪裡奇怪,所以我們更要說出來。” style=”default” align=”center”][/bs-quote]
素珍是在二十多歲起,開始在某家公營企業的地方分公司工作。
對方是素珍的導師。雖然素珍已經有工作經驗,然而來到新公司之後,根據小組的師徒制傳統,素珍成為課長的直屬後輩,課長大她十歲。他常說在公司員工餐廳吃膩了,提議去外面吃午餐,於是帶著素珍外出,叫她不要有壓力,說反正是大白天,也不是要喝酒。大多是聊些工作上的事,關於私事的話題,就僅止於他對婚姻生活的不滿。到這裡為止,還不至於構成問題。
某天晚上,公司聚餐結束後,他說回去的路上順便送妳回家,於是素珍和他共乘計程車,事情就是從那時開始的。在計程車後座,他開始毛手毛腳,素珍抗拒著說不要這樣,隨即下車甩開了他。自此之後,他開始評論素珍的妝容打扮;看螢幕和資料時、寫筆記或是開會時,會自然而然地把手放在素珍的手、肩膀、腰上。玩笑話也越來越過火,下班後常說我們見面吧!我很想妳,想要和妳成為特別的關係。素珍進公司六個月時,覺得她再也無法忍受了。
素珍先用電子郵件向組長報告情況,因為她認為要留下證據。儘管組長並不打算息事寧人,卻回信說要懲戒或隔離課長並不容易,建議素珍可以換組。雖然她自己也想換組,但是不管怎麼想,她都覺得「受害者逃跑」這種事是不對的,即使不採取法律措施,她也希望至少公司能懲戒對方。可是,倘若事情被公開,她就很難像現在這樣上班。左思右想之後,素珍寫了封電子郵件,提出將課長調到其他組的請求,並要求組長正式面談。然而,事情卻朝著完全出乎素珍意料的方向發展。
組長毫無任何回應。素珍再次寫電子郵件給組長,卻依然石沉大海,也不接電話。素珍直接找組長,說有事要跟他談,組長卻藉口有約,倉促離開。之後她才知道,組長曾私下找過課長,拿出素珍寄的電子郵件,向他確認是否屬實。素珍並不清楚兩人之間談了些什麼,只能大略猜想,課長當然否認了對素珍的性騷擾和猥褻,還說了一些素珍的壞話。從那時開始,課長會在辦公室大聲指責素珍,丟給她許多處理不完的工作,還持續更改交辦的內容。如果素珍提出意見或問題,他就會高分貝怒吼,質疑她是不是討厭工作。要是不打招呼、電話接得晚了一些,或是露出不悅的神情,他也會無故發火。
素珍躲在廁所偷哭時,遇見了和課長同期的女前輩。前輩安撫哭紅雙眼的素珍,確認廁所內只有兩個人之後,叮囑了兩件事。一定要錄音存證;假如想要申訴,就不要離職,留在公司內。前輩還交代,假如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務必跟她聯絡。素珍仔細填寫工作日誌,向課長報告時也會用手機錄音,然後正式向人事組提出申訴。
人事組立刻訂下內部調查的日期。素珍收到通知後,在約定時間前往會議室,那時課長、組長、人事組長都已經就座了,三人都是男性。組長說,課長對後輩過於嚴格,素珍似乎因此過得很辛苦。課長接著說,素珍在從前的公司曾經談過辦公室戀情,離職後向勞動部陳情,才拿到積欠的薪資。人事組長表示彼此似乎有誤會,應該好好和解,試圖用這些話說服素珍。她沒辦法當場表達抗議,也沒辦法氣呼呼地踢桌子憤然離開,畢竟她光是和課長相處就已經夠畏怯了,偏偏其他兩人又站在課長這一邊。結果,素珍只回答我知道了,我會考慮看看,就草草結束調查。幸好素珍按照前輩的建議,將所有的情況錄音存證。
告訴素珍公司裡在傳奇怪流言的人,是一起進公司的同事。對方只是走在路上會彼此點頭致意的交情,從不曾私下聯絡或見面,這次卻特地打電話來。好像是有人故意散播謠言,同事考慮再三之後,才決定跟她聯絡。謠言中,素珍的前男友化身為有婦之夫,甚至還編故事說是素珍主動勾引對方,破壞家庭,有人通報公司之後,素珍無故曠班兩個月,卻因為向勞動部陳情,成功領到薪資。
素珍的手驚恐地顫抖著。同事接著說,還有謠言說這次也是素珍故意接近課長,要求用升遷和派遣至首爾為交換,當作息事寧人的條件。素珍夜不能寐,食不下嚥,就連走在路上時,都會沒來由地嚎啕大哭。她覺得大家在刻意躲她,又懷疑這些不過是自己的幻想,於是更加痛苦不堪。素珍前往人事組,表示不願意和解,課長的行為是明確的職場性暴力,然而他毫不反省,不僅利用職位來壓迫素珍,還惡意中傷,素珍嚴正要求懲戒和隔離。
召開人事委員會時,素珍提出了日記、筆記、和課長聯絡的訊息,甚至還有錄音記錄。但是,委員會最後卻聲稱兩人敗壞公司內良風美俗,同樣處以三個月減薪處分。
素珍只好以職場性暴力為由,再次向勞動廳陳情,不料組長把素珍叫過去大發雷霆。他說明明就說得很清楚了,妳非得把事情搞成這樣嗎?罵她是社會不適應症、瘋子、精神病患,問她是不是連這些話都錄音了,冷嘲熱諷地說因為怕被錄音,我可不敢和素珍小姐說話。還當著素珍的面安慰組長,怎麼會搞得這麼嚴重,就當作是消災,或是踩到狗屎⋯⋯沒有人願意和素珍交談,也不指派任何工作給她。上班的路宛如地獄,只要來到公司,身體就彷彿要四分五裂,心臟高速跳動,又在某一瞬間突然哐一聲不斷墜落;還有一次,她就像被寬大的手掌摀住嘴巴般,快要喘不過氣來。素珍被診斷出恐慌障礙,請了病假。
課長則和往常一樣去公司上班。
素珍不分晝夜獨自飲酒,終日以淚洗面。醫院交代藥不能和酒一起服用,然而只要兩者缺一,她就覺得難以忍受。父母安慰她說這不是妳的錯,正式申訴就已經做得很好了;還叮囑若只是暫時的,喝酒喝到酩酊大醉也沒關係,但千萬不要長期喝。素珍念在父母親的分上,認為自己不能倒下,於是戒酒,從此滴酒不沾。
她考慮是否要離職去旅行、去其他地方找別的工作,或是趁這次的機會繼續升學。就在這幾個選項之間煩惱的時候,勞動廳的陳情結果出來了,指示要懲戒加害者。可是,公司始終沒有遵從。素珍心想,不管是贏是輸,是時候結束這場戰爭了。
素珍想起,她以前也在職場、學校、社團、自己所屬的大大小小的團體內,讀過告發性暴力的文章。看到這些文章,素珍回想起自己聽說過的暴力事件,有些是當時尚未意識到的,有些則是自己冷眼旁觀。過去雖然曾在網路上連署,也參加過一些小額募款,卻沒有關注後續發展。
後來到底怎麼樣了呢?進一步了解之後,她才發現,幾乎沒有加害者付出相應的代價。那些採取最後手段、選擇曝光的被害者,反而以毀損名譽、侮辱、誣告等罪名遭到反告,持續著艱辛的戰鬥。
明明知道會這樣,素珍還是選擇在入口網站的討論區以及自己的 SNS 帳號上公開一切,將事件經過到公司採取的措施全部曝光。在這段期間,假如制度、規範、常識中有任何一項順利發揮應有的功能,她也不至於採取這種激進的手段。建議她錄音的前輩打電話來,表示可以介紹她認識先前因類似事件離職的舊員工;前輩和一名組員也寫了目擊課長性騷擾的陳述書。素珍上傳的文章迅速傳開。她聯繫上某個女性團體,對方介紹了可靠的律師,向公司和加害者採取民事與刑事程序。此外,也遮住臉孔和聲音,接受新聞媒體的直接採訪。
素珍的一切被瘋狂流傳,每個採訪報導底下,都有極為惡意的留言。正在當記者的大學同學不知從何打聽到她的號碼,打電話給她,雖然她回答得有些不耐煩,但還是全程錄音在新聞中播出了。此時,公司才規勸和解,也表示課長正在準備訴訟。
若說不後悔,那是騙人的。素珍每一天,無時無刻不在後悔。一梳頭髮就會大把大把地掉,一吃東西就會噁心嘔吐,勉強靠著打點滴和營養劑撐下去。媽媽怕素珍想不開,每晚鋪被子睡在素珍床邊。素珍一再問律師、問前輩、問家人,若是現在放棄的話,會不會比較好?大家都說,最重要的是受害當事人的意見,要是真的太辛苦,就到此為止也沒關係。然而,素珍卻無法放棄。
同樣被課長性騷擾、後來離職的員工,一看到素珍就說對不起,自責地說:如果當時自己不選擇不了了之,素珍就不會遇到相同的事了。當然素珍並不怪她,
可是,她沒辦法成為第二個默默當作沒這回事的人。因為,她不希望有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受害者出現。
本文摘自《她的名字是》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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