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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刺死鐵路警凶嫌有逃亡之虞 法院裁定續押

圖片來源:pixabay

鐵路警察李承翰 7 月 3 日遭乘客持刀刺殺,嘉義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行凶鄭姓男子,被告鄭男今天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且造成社會恐慌,予以繼續羈押。

台南市鄭姓男子 7 月 3 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購買的刀子刺殺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死亡,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仍不違反本意,昨天依殺人罪嫌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今天表示,被告鄭姓男子被控殺害鐵路警察案件今天移審到嘉義地方法院,承審法官於下午開羈押庭,被告經訊問後,坦承犯行,大都能理解法官所詢問的問題,不至於文不對題,只是有時應答時會「碎碎唸」。

洪裕翔指出,承審法官認為被告雖有固定住居所,但他坦言如當初搭車前往台北後,就不敢回家;被告又於乘車時逃票,還一度逃到其他車廂,有逃亡之虞。另考量被告犯行重大,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如未羈押,對社會秩序影響大,因此,認為有羈押被告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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